施从美:事业单位的强主导性与社会企业的缓慢成长——兼议苏州三家公立医院转型的试点改制

《理论探索》2018年第2期

  摘 要:中国事业单位改革启动已有三十多年,从转型市场化(民营化)到分类改革再到分类确定,即明确分为行政职能类、生产经营类和公益服务类。前两类目标明确,实施转型改革已无争议。为了降低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转型改制难度,又将其分为公益一类和二类,公益一类仍由政府全额拨款,真正需要改革的仅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且有着大致改革的方向,即向社会企业转型。然而,由于诸多原因,公益类事业单位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强势主导和民间社会组织自身的弱小,使得改革至今并无实质性进展。苏州市三家公立医院的试点改革充分说明,公益类事业单位向社会企业转型改革时机尚不成熟。从根本上说,此次改革仍然在于政府的强力推动,从观念上彻底打破事业单位对政府的依赖,社会企业自身也要加快发展,同时还有赖于具有公益人格的社会企业家的大量涌现。

  关键词:公益类事业单位;强主导型;社会企业;试点改制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政府购买农村公共服务和非营利组织培育机制研究”13BZZ039;中国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重点项目“苏州公益类事业单位向公益性社会组织转型研究”(2017YJHZD06);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项目SX10200114